NPO 介紹

民國69年,大專畢業卻因實驗室意外燒傷臉部而求職屢屢碰壁的傷友沈曉亞所寫《怕見陽光的人》一書,揭露了燒傷顏損朋友處於幽暗角落的坎坷及辛酸血淚,此書出版後引起了社會的廣大迴響。於是各界響應展開「陽光慈善行動」,民國70年12月18日,國際殘障年的尾聲,正式成立基金會,藉著社會關懷力量和專業服務,協助顏損及燒傷朋友,走過艱辛重建路程。
有陽光的地方,就有愛!有需要的地方,就有陽光!陽光基金會整合社工、復健、心理及社教等專業團隊,陪伴顏損及燒傷者改善生理功能、強化社會心理功能、提升職業重建能力、增進社會參與;更透過社會倡議與教育宣導,提升大眾同理、尊重的意識,消弭社會偏見歧視,促進社會安全與健康,多年來已奠定了厚實的服務根基,成為台灣社會具影響力的公益組織。
雖顏損者權益與40年前相較已有進步,但顏損者仍飽受異樣眼光、偏見與歧視之苦,陽光2022年「臺灣民眾對外貌的意向與經驗調查」結果顯示:約有15%民眾(不只顏損者),相當於每7人中會有1人(全台約有334萬人)曾因外貌遭受不友善對待。因此陽光基金會近年戮力推動「臉部平權」是每個人基本人權,期待讓社會大眾尊重每一張不一樣的臉,期望台灣成為更健康更平權的友善社會。

題目與議題摘要

【「從心看見每張臉的獨特」,臉部平權從同理尊重開始!】

台灣推動反霸凌教育多年,然而仍常見因外貌而來的偏見、取笑與甚至霸凌。多年來陽光人員到校園宣導,深獲師生好評,但缺乏可供教師自己融入教學的教材,以致難以讓臉部平權更快速的涵蓋全國校園。請以「臉部平權」為核心,針對國小學童,構思寓教於樂的行動方案,將尊重不一樣的他人、同理心的養成置入,藉以讓使用者能同理、尊重他人與自己的差異,減少與外貌相關的歧視/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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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人物訪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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