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PO 介紹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以下簡稱消基會)於1980年11月 1日成立,性質上是非政治性、非營利性的民間公益財團法人。
設立宗旨為推廣消費者教育、增進消費者地位、保障消費者權益。

緣起

1979年2月份在臺中縣太平市(現在臺中市太平區)以工業用酒精(甲醇)假冒食用酒精,調製高粱酒及米酒銷售給消費者的「假酒事件」,及同年5月份同樣發生在中部地區因食用米糠油而造成「多氯聯苯中毒」事件,許多消費者同時受害,甚至造成永久性的損傷。且加害廠商無力賠償,以脫產方式逃避責任,這些消息震驚了臺灣社會,原本漠不關心的民眾開始正視消費者運動,掀起社會各界對食安消費意識的高度關注與消保權益推動的迫切需求。

當時,一群青商會友、學者專家及社會熱心人士,有感於消費者的弱勢有加以保護的必要,遂由青商會率先捐出10萬元,再由三商行翁肇喜先生認捐100萬元,借用當時李伸一律師的辦公室,以一人、一桌、一支電話,展開消費者保護工作的任務,由柴松林教授擔任第一屆董事長,帶領本會全體同仁,共同肩負社會使命。

嗣後,本會歷任幹部與同仁依循創會初衷,持續服務消費者,維護消費者權益,促進消保法制進步,增進產消和諧,迄今已歷40年。

消基會業務

一、受理消費者申訴、提供消費者諮詢與辦理團體訴訟。
二、辦理商品與食品檢驗,提升消費安全。
三、定期發行「消費者報導」雜誌、專刊與叢書,推廣消費資訊與教育。
四、舉辦記者會、座談會與論壇活動,向政府、企業和消費者提出建言與建議。
五、經常應政府或企業邀請,指派本會各專業委員專家或學者,代表本會參與與消費權益有關的法規及政策擬定會議,為消費者爭取權益。
六、積極參與國際與區域消費者保護組織的交流。
七、掌握趨勢,發展數位傳播,擴大消費教育效能。

題目與議題摘要

【 你就是數位時代的消保小尖兵! 邀請全國青年學子透過數位工具行銷推廣「消基會」,藉以提升組織理念與資訊能見度並達致品牌年輕化!】

以推廣消費者教育、增進消費者地位與保障消費者權益為宗旨所成立的消基會,邀請年輕世代共同透過數位行銷、新媒體、社群經營等新興廣宣方式,帶動 NPO 品牌行銷數位化與年輕化,並將組織所傳遞之消保資訊、消費教育內容轉化為更活潑有趣的呈現型式,藉以透過多元傳播媒介讓社會大眾和年輕消費者廣為看見。

宣傳影片

核心人物訪談

說明會簡報